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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为的是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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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0: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壤修复为的是重复利用

近年来,污染土地修复的急迫性,经由媒体网络的广泛传布,已经被公众所关注,并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环境保护部新近出台一系列的标准及技术导则,为引领污染土地修复工作起到一个规范的作用,也奠定未来环境修复事业良好发展的基础。

污染修复,要以能重复再利用、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

污染土地修复方案的制订,是修复工作的重要一环。如何制订切实、可行的修复方案,一直是国际上各种大小规模污染场地管理的关键议题。事实上修复方案的制订,是一个战略规划问题,必须要从较高的制高点来看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为什么要进行污染修复。

污染土地修复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要达标而已,应该要看更深层的终极目标,也就是这片土地未来还能持续再利用,而不是变成一片荒地。要知道,现在全球的绿地面积已经越来越少,未来必须尽量保留绿地,避免过度开发。同时尽量重复使用已经开发的土地,包括污染土地(也就是所谓的棕地),才能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也就是说污染土地修复的目标,应该是要以能重复再利用、可持续发展为终极目标,而并不仅是以达标为满足。因此污染土地修复,必须要针对未来的土地使用目的,评估未来的使用人、土地周遭居民、生态环境所可能面临的污染风险,从而采取必要的手段去降低这些污染风险,促使土地可以重复再利用(工业用、住商用、甚至是农业用途)。这个概念,最近十年来已经在欧美等国家广为采用,关键点是采用风险评估办法,评估一个污染场地现有的污染风险、以及未来再利用土地时可接受的风险。这个评估方法,也已经具体呈现在环保部所颁布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显示我国对于污染场地管理的思维架构已经与国际接轨。

进行修复前,需考虑修复工作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冲击和效益

要评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风险评估工作仅是其中一环,还有几个原则是必需先考虑的。依据国外目前通行的污染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导则,进行污染土地修复前有三大议题应该考虑,也就是经济、社会、环境方面,需考虑修复工作对于这三个议题的冲击及效益。这三个议题各自有许多的指标、评估标准,来评估一个修复方案是否符合该污染土地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目前比较畅行的国际导则有:2008年美国环保署发布的绿色修复指引、美国可持续修复论坛(US SURF)、英国CLAIRE可持续修复论坛、欧洲工业污染土地联盟(NICOLE)的可持续修复论坛等组织所推出的指引。

这些国际导则有些着重在理念论述,有些着重在技术落实,并且深度及广度各有所出入。以英国CLAIRE可持续修复论坛的指引为例,有超过100项的因子需要量化评估。其中在环境议题内,修复工作期间可能造成的环境

冲击是一个重要评估因子,包括可能造成的二次空气污染、废水排放、填埋场所需的额外环境空间资源等。在社会议题方面,土地周遭居民的沟通及意见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此值得强调的是,目前国内一些场地,其修复期间所产生的二次污染造成了附近居民的抗议和环保局的关切,更凸显了可持续性评估对于污染土地修复的重要性。

针对不同修复方案进行可持续性评估,最终得出涵盖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的量化评估结果

修复工作在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方面既有正面效益也有负面冲击。比如,对于矿山污染的修复可以遏止污染持续扩大,保护下游农地及水源安全,但也可能面临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带来的环境风险及冲击;为修复付出的金钱属于经济冲击;而土地修复对于当地就业率的提升、对居民社会自我认同的增加、对于环境景观的改善等属于社会效益。

凡是环境方面的效益和冲击都可以用“环境净效益分析法”(NEBA)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可与修复花费带来的经济冲击相互比较,再对各类社会效益作定性分析,并予以权重计分。

因此评估者可以采用这些导则,针对不同修复方案进行可持续性评估,最终得出涵盖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的量化评估结果,以使决策者在不同修复方案之间做出客观、公正、科学、经得起检验的选择。同时,对污染场地可持续性的量化评估,还可以帮助决策者比较各污染场地的可持续性,作为各场地修复优先顺序的判断依据。

目前国内许多污染场地,仍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整体性的考虑,造成了许多“后遗症”,比如前面讲到的修复中的二次污染等环境冲击。因此,对于一个污染场地,特别是复杂的污染场地,完整的土地可持续性评估相当重要。国内关于修复的政策正在逐渐落实,希望这一套策略管理模式能早日被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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